为深入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全面实施2016年全区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造对象
具有肃州区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具备改造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低保户和一户多残的家庭优先。
二、改造内容
(一)肢体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内容
安装坐便器扶手、热水器、低灶台;配备浴椅、床用餐桌。
(二)视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内容
安装坐便器扶手、热水器;配备浴椅、闪光音乐报警水壶。
(三)听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内容
安装热水器;配备闪光音乐报警水壶。
三、实施步骤
1、摸底调查,确定改造对象。各乡镇、社区开展入户调查摸底,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进行初审,在9月9日前将摸底信息上报区残联。区残联根据入户调查结果开展评估审核,确定改造对象及改造项目,并于10月上旬进行公示。
2.组织施工。区残联于10月中旬制定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具体办法、确定改造项目范围和标准,采购改造设备,确定施工单位。10月至11月底前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入户设计和具体施工,由各乡镇、社区开展入户监督和满意度调查,并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监督。
3.评估验收。12月份,建立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档案,保存改造前后相关资料,区残联组织家庭无障碍改造领导小组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评估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区残联负责制定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业务培训,实施监督检查与评估验收;区财政局负责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及时拔付相关经费;区建设局协调项目建设的招投标等工作。各乡镇、社区负责将家庭 无障碍改造的文字图片表格等相关资料按要求报送区残联存档。
(二)严控改造质量。要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口,区残联要按照改造标准全面做好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家庭无障碍改造领导小组依法对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督,重点加强对改造资金的分配、核拨、使用以及改造质量的跟踪管理和效能评估,定期开展监督督查。
(三)强化经费保障。加强对改造经费的监督管理,将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办好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