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23年度
全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年审工作的通告
一、审核对象
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审核时间
2023年4月1日——2022年10月31日
三、年审方式
用人单位可采取“网上申报”和“窗口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参加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审核认定工作。
(一)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请在“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网报系统(网址:http://www.abllwrzgscl.org.cn:8443/wbxt/#/login)自助办理。用人单位申报上年度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度未安排残疾人的用人单位无需申报);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且残疾人实际在岗,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五险一金,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申报手册(流程)可从肃州区残疾人联合会官网http://www.szqdpf.cn/自行下载)
(二)窗口申报
1.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可到肃州区残疾人联合会办理年审手续。(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北门十字15号503室;联系电话:0937-5810025)
2.用人单位年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甘肃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报表》(请从肃州区残疾人联合会官网下载http://www.szqdpf.cn);
(2)从业残疾人员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复印件;
(3)用人单位与从业残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从业残疾人员2022年全年参加社会基本保险缴费明细复印件(参保月份即就业月份,按实际计算);
(5)从业残疾人员2022年全年收入明细单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相关资料加盖公章后,以图片或PDF格式上传1743621582@QQ.COM邮箱)
特此通告。
肃州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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